学校组织开展相关主题的评优争先活动,互联网企业提供第三方投票平台,家长使出浑身解数在朋友圈为自家孩童拉票。票数落在他人之后?不要紧,可以在投票平台买虚拟礼品来刷票,实现“逆袭”。这是日前发生在陕西西安一所幼儿园的事。不过,笔者以“买礼物刷票”检索新闻时发现,在更早之前,安徽合肥、湖北孝感等地的学校,也都有此类情况出现。
互联网企业依据市场需求,达到阶段性经济效益无可厚非,但利用技术、市场、资源时同样需要兼顾社会效益。陕西西安“买礼物刷票”的幼儿园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相关互联网企业在业务推广过程中,并没有如实告知投票可以通过付费买虚拟礼物来“刷票”。这样的话,企业就有侵犯校方知情权的嫌疑;另外,如果相当数量的票数是投票者花钱买来的,而借助平台投票的全过程又没有第三方监管,后台就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操纵票数,既影响投票结果的客观公正,企业又获得可观的收益,那么就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难怪有分析认为,这样的投票不仅“逐渐演化成彻头彻尾的道德绑架和商业活动,还可能涉嫌犯罪”。
好学生不是靠刷屏“刷”出来的。开展各类选优评先活动,向社会公众传播学校好形象、展现学生高素质固然重要,但更要清楚地认识到,教育靠的是春风化雨久久为功,没有任何一所学校和其学生能单纯靠网络人气投票,就树立起典范和标杆,更何况是靠“买礼物刷票”来扩大知名度、影响力。教育教学创先争优有其自身的规律,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。眼下许多校方和第三方平台开展的各类投票、评比,在提升学校内在实力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上,一时的聒噪之后,又留给了学校和学生多少精神财富呢?而校方对第三方投票平台把关审核不严,不仅是信誉损失的受害者,而且会造成学生和家长的经济损失,甚至最终成为学校的“减分项”,这势必与学校的初衷大相径庭。
虚拟的刷屏或许能满足一部分孩子的虚荣心,但却不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拼关系、拼人脉获得的票数,本身就有失公平,更遑论花钱买来的的高票,就算投票领先于他人并最终获胜,短暂满足了孩子的虚荣心之后,对其成长又有多少帮助呢?美其名曰帮助孩子树立自信,但这样的自信是建立在虚妄和金钱之上的,负面效应很大。
总之,这样的投票应该越少越好。互联网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教育服务,打造更多优质的产品才是获得社会认可、永续发展的不二法门;于学校、学生而言,营造更加清静单纯的教育环境,就要少发起、甚至不参与此类网络投票活动;对家长来说,朋友圈拉票对提升家庭教育的涵养意义有限,更应该对“买礼物刷票”说不。(作者系媒体评论员何鹏飞)